四部委聯合印發《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方案》明廚亮灶的春天來了
近日,教育部會同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方案(2020-2022年)》(以下稱《行動方案》),部署開展2020年至2022年校園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近日,教育部會同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方案(2020-2022年)》(以下稱《行動方案》),部署開展2020年至2022年校園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行動方案》要求各地全面落實校外供餐單位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切實強化監管,治理突出問題,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行動方案》要求校外供餐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制定科學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倡導建立HACCP或ISO22000體系。嚴格篩選食品原料供應商,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進貨查驗要求。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規范食品加工制作行為。主動接受監督,向學校、市場監管部門、教育部門公開食品原料采購和加工制作信息。定期對大宗食品原料、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進行檢驗檢測。
《行動方案》要求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學校制定明確、可操作的校園食品安全防控要求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計劃并嚴格落實。要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為重點,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制度。要大力推進食堂“明廚亮灶”。要建立并落實學校負責人陪餐制度。要加強學校食堂承包或委托經營管理。鼓勵學校建立先進的管理體系,提升管理水平。
《行動方案》要求各地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嚴懲重處校園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主動公開查處結果。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監管,落實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