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水滴直播似乎越界了 發布監控攝像頭直播
如果身處學生時代的你,日常在教室上課、自習、考試、玩鬧的一舉一動都被視頻記錄且能夠被老師,家長甚至網友實時觀看,你作何想法?
直播課堂生活,這種方式有點怪
昨日,新京報的一篇《全國多地中小學教室畫面被直播》的報道在網上引起了關注和巨大的爭議。報道中提到,來自全國各地的中小學教室內上課、自習的監控畫面被放到了一個名為“水滴直播”的平臺上,進行公開直播,此行為或侵犯了學生的隱私權。
根據報道提示,藍鯨傳媒訪問了“水滴直播”的PC端。在教育分類中發現,頻道內幾乎全部是教室課堂的實時直播畫面。與時下火熱的直播方式不同的是,此類直播視角看到的內容,大多類似監控攝像頭拍攝到的監控畫面,仿佛一個巨大虛擬的監控室。在頁面左上角的“地區過濾”一欄可以篩選全國各個省市,但“港澳臺”地區目前尚無直播內容。
藍鯨傳媒點開首頁的一個直播房間,直播位置顯示為“湖南省·張家界市·中國郵政”,直播視角位于教室黑板正上方,視野覆蓋全班,畫質清晰度較高,每個同學的一舉一動都能盡收眼底,雖然是周六,但教室內仍在進行正常教學任務,屏幕下方顯示有兩千多觀看人數,同時可以將內容分享至主流社交平臺上。而在直播間的左側有評論板塊,不少人受報道影響前來“觀光打卡”,評論內容五花八門。
值得注意的是,普通用戶不需要登錄或注冊就可以查看直播內容,僅在評論發言時需要登錄,在登錄注冊頁面僅憑手機和郵箱注冊360賬號通用賬號即可,并沒有設置具體的注冊限制。
而另一邊,在直播頁面的PC端上,也有移動端直播軟件的導流入口,通過手機掃碼會下載一款名為“360攝像機”的app,在其教育分類中同樣可以看到相關內容,在移動端用戶的評論會以彈幕的形式出現,且擁有點贊和打賞的功能。
而如果要用該客戶端進行直播,則需要配置專用的“360智能攝像機”硬件,通過購買鏈接可以查閱,360這款硬件的售價從129元——409元不等。
視頻監控終端添加直播元素,也算別出心裁
事實上在直播領域,360公司有自己的獨特布局。公司旗下主打的花椒直播,于2015年6月上線,一直是周鴻祎的掌上明珠,2016年9月花椒A輪融到3億元,其中奇虎360投資6000萬元。而此前花椒直播剛剛舉行了“星光璀璨”的花椒之夜頒獎盛典,現場周鴻祎為范冰冰頒發“首席體驗官”聘書。在2016年的直播大戰中,處于秀場直播類型平臺第一梯隊的花椒,可謂是風光無限。
圖片來自網絡
而除了花椒直播,周鴻祎還間接投資了熊貓TV。盡管熊貓TV和360方面并沒有公開承認,但多家媒體已經通過兩家公司工商資料的變更,查實了這一消息。
根據資料顯示,水滴直播則是奇虎360公司旗下又一款視頻直播生活秀平臺,提供來自真實用戶提供的即時直播內容,覆蓋娛樂、生活、游戲、綜藝、體育等多個領域。藍鯨傳媒通過觀察可以發現,不同于目前主流素人直播、秀場直播,水滴直播側重“場景直播”。
由于水滴直播必須搭載360只能攝像頭來使用,又可以將其視作是物聯網的移動終端。而事實上在攝像頭不同的使用場景下,水滴直播客戶端可以實現監控店鋪、看家、監控老人、孩子、寵物……以及監控孩子在校學習情況等功能。可以說,水滴直播在監控的基礎工具性之外,又被賦予了直播的屬性,從產品角度來說,是一次成功的開發。
但問題也恰恰是出現在這個地方,用戶安裝攝像頭監控店鋪、房間的狀況,預防盜竊及人身安全等狀況的發生,有興致的用戶將內容與網友共享,這本無可厚非;但當場景變更為教室,內容主體變為眾多青少年學生,畫面視角與監視無異,且可以發布到開放的互聯網平臺供所有用戶觀看評論,事情的性質就發生了變化。
把監控內容當直播發布,似乎越界了
在新京報的采訪中可以看到,學校安裝攝像頭開設直播的目的,有的是為了方便老師看到上課畫面,進行教學交流,有的則是方便家長尤其是留守兒童家長查看孩子學習生活狀況,從調查情況來看家長和老師普遍支持這種方式。
但有網友表示這種直播與監視無異,長期生活在他人的“注視”中令人窒息。對于心理脆弱的人來說,這種方式反而會影響他們的學習生活。更有人認為,這已經侵犯了學生的隱私。
更重要的是,這些直播內容可以分享道水滴直播開放平臺上,供所有用戶點擊查看。如今隨著話題的發酵,有大量網友涌入相關直播間,藍鯨傳媒在調查中看到不少人在彈幕中表明自己是“看了新聞來的”,也有人稱這種類似“監視”的視角讓他有不一樣的體驗,不少網友通過彈幕對視頻中的同學指指點點,發表評論,一些內容粗鄙不堪。
2016年關于直播的新聞中有一則,滴滴司機專門蟄伏在機場附近等著接單空姐,在車上安置微型攝像頭偷偷進行網絡直播。時候滴滴對該司機進行封禁處理,律師稱該司機行為已侵犯乘客隱私。
在這則新聞中涉及到的一個法律問題就是:未經他人同意的直播活動,一定程度上構成侵犯他人隱私權、肖像權甚至名譽權。
在新京報的報道中,也提到了多位法律人士和教育學者關于該問題的看法。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若是未經被直播人允許的直播行為,違反我國《侵權責任法》等規定,侵犯未成年人的隱私權。教師應積極保護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學生日常行為不應處在控制變量等嚴苛科學實驗的狀態下,學生日常行為的內容并非設計嚴格的學術內容。所以不能以" 學術"之名,掩蓋侵犯他人隱私權之實。
教育學者熊丙奇認為,很多學校為了避免一些責任,讓家長來參與到課堂,其實也是不尊重教師的自主權、學生的隱私權,家長也會因為一直注意孩子在學校中的種種表現而陷入一種焦慮之中,學生也會因為受到監控而壓力增大。結果反而會導致家長和學校之間的關系越來越僵化。
而作為平臺方的水滴直播,本應承擔對平臺發布內容的審核和監管,及時糾正違規直播行為,但似乎平臺方對“監控課堂情況”的直播內容并不敏感,對“監視”和“直播”的界限也沒有明晰的判斷。雖然在目前的報道中,并沒有來自學生對此事件的看法和態度,但作為過來人,許多人感同身受。
即便是方便家長實時查看監督學生的學習情況,平臺方卻不設置單獨直播間和特定查看條件,將內容公布于開放的互聯網環境中,用戶幾乎不加限制可任意查看,這一漏洞也對未成年人安全留下了隱患。
回到事件本身,業內對網絡直播的定義是:在現場隨著事件的發生、發展進程同步制作和發布信息,具有雙向流通過程的信息網絡發布方式。按照定義來看,水滴直播上關于學生上課場景的內容,不能說是網絡直播,更像是“視頻監控”,把監控內容當直播發布,水滴直播越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