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監控攝像頭該不該拆?民法典“劇”說
現如今,為了更好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監控攝像頭的安裝越來越普及,但對于某些地方是否應該安裝攝像頭還存在不少爭議。今天就聊一聊安裝監控攝像頭的話題。
現如今,為了更好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監控攝像頭的安裝越來越普及,但對于某些地方是否應該安裝攝像頭還存在不少爭議。今天就聊一聊安裝監控攝像頭的話題。
03:25
“說典”時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第一千零三十四條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個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適用有關隱私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案例中,王某安裝的攝像頭正對著張某家門口,能較為清晰地采集到張某及其家人的個人面部特征、出行狀況等個人信息,尤其是能夠窺探到張某房屋內部私密空間,構成對張某隱私權的侵害。
而且,現在大多數監控攝像頭均可與手機APP相連接以供用戶實時查看,但手機APP系第三方公司開發,攝像頭拍攝的內容亦會實時上傳到第三方公司,使得拍攝對象的個人信息存在泄露風險。
因此,王某安裝監控攝像頭的行為既未征得張某等人的同意,也容易造成個人信息泄露,缺乏合理性和必要性,屬于對個人信息的過度處理。王某應當拆除其安裝入戶門上方的監控設備攝像頭,并刪除該攝像頭所存儲的涉及張某及其家人的全部信息。王某、張某作為鄰居,在處理鄰里關系時,應當遵循民法典規定的“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原則,努力構建和諧和睦的鄰里關系。